当大佬穿成炮灰后(快穿)_分卷(101)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101) (第1/3页)

    ??换位思考,若是他,即便最初被救醒时未能□□,昨日大比那么好的机会对方怎么会错过?

    ??这样想着的风轻扬内心彷惶不已,突然觉得自己的额筑基初期的实力根本就不耐看,只是不知对方何时会对他突然发难,如此想来,今日能够进入剑冢挑选自己佩剑的喜悦心情在见到的林川的那一刻便被冲淡了。

    ??林川的到来,除了风轻扬见到他差点失态,有一人比之更甚。无论是修行了多少岁月,剑宗宗主在看到随着山海剑尊而来的林川时,一眼便认出了林川。

    ??原本躬身冲着山海剑尊拱手作揖的剑宗宗主,在瞥向林川时,原本抱着好奇的眼光却在真正看清林川长相时,原本准备喊小师叔的话语卡在喉头,手中所握佩剑哐当一声掉落,半天才憋出一声:

    ??师......祖......

    ??后面的那个字就如同卡在喉咙里,最后消声在唇边,只是众人皆是修炼之人,耳聪目明,又哪里会听不到,心中都在惊疑宗主的口误,而众人心中的疑惑也从宗主身边的首席弟子路飞口中问出。

    ??路飞这还是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师父在一众弟子面前失态,连忙将地上的佩剑捡起,而后假意搀扶自己的师父,打断自己师父僵硬到快要石化了的姿态:

    ??师父,你是不是太久没见到师叔祖了,所以才这般吃惊。

    ??师叔祖,我师父老人家可总是念叨着你呢!

    ??有了路飞的打断,宗主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脑中同时传来了山海剑尊的传音,让他不可伸张,现在林川只是他的道侣,与这逍遥剑宗没太大干系。

    ??听着自家徒弟为自己缓解尴尬的宗主站直身子,整了整衣冠,从路飞的手中接过自己的佩剑,隐晦地打量着林川。

    ??他说怎么每次与山海通讯,对方每次都将对方藏起来不给他看,原来如此。若是之前他没有十足地把握眼前之人是逍遥剑宗的开山师祖,只会以为长得相像,那么山海剑尊的话算是彻底承认了师祖的身份。

    ??一想起对方的名字,宗主更是再无质疑,才恍然自己为何一年前在听到林川的名字时总觉得耳熟,却就是想不起曾在哪听过。如今想来,才知晓师祖的道号逍遥剑尊之名四海皆知,可师祖的本名却正是林川二字。

    ??脑中想起一年前自家徒弟将调查的结果说与自己听的时候,他也只觉得被欺凌致伤一事,既然对方是山海剑尊的道侣,山海剑尊没有前来问罪,自有其考量。

    ??可如今,在清楚地知晓当年被伤的外门弟子居然是他师祖的转世,看向林川的眼眸激动中带着懊悔自责,若不是有人在,就差跪地磕头负荆请罪了。

    ??他这个宗主监管不力,差点欺师灭祖了。

    ??就在宗主打量林川之时,林川也在打量宗主,也算是终于知晓这宗主是谁了,难怪山海剑尊不让他见对方。

    ??记忆中这宗主小时可是软萌可爱,林川一次外出游历撞见对方差点命丧歹人之手,林川见其根骨不错,是个修仙的好苗,便出手相救,将其带回逍遥剑宗,之后对方便十分黏他,一有机会就往林海峰跑,如今没想到对方居然当了这逍遥剑宗的宗主了。

    ??山海剑尊扫了眼周围,见四周之人的视线皆隐晦地打量着自己身旁之人,顿感不悦,心中更是懊恼不已,想着早知如此,便晚些再来剑冢,偏巧撞上众人。

    ??哼!

    ??身上原本收敛着的气息外放,威压四散而开,让各峰峰主及其弟子不得不调动体内灵力对抗这无形的压迫,眼睛也不敢再乱瞟了。

    ??修为高的只是身躯打颤,额头冒汗,那些修为低的弟子,早已被山海剑尊的这一操作直接弄得给跪趴在地。

    ??第139章 仙侠文炮灰

    ??躲在自己师兄身后的风轻扬单膝跪地, 额头冒汗,咬牙坚持着,看着林川跟个没事人一般站在山海剑尊身旁, 目光隐晦地从上到下打量着林川,才发现, 除了法衣, 一身上下都是灵宝, 那腰间的玉佩, 都是用灵髓雕刻而成, 佩戴在身上, 有聚集灵气的作用,无异随身携带一个小型聚灵阵,修炼只会事半功倍。

    ??低头掩去眼底的深深嫉妒, 风轻扬突觉自己怎么也比不过对方,心里升起一股无力感, 总觉得不该是这样, 在自己抢夺了对方找到的洗髓草后,一切机遇都该是他的才是。

    ??震慑了众人后, 山海剑尊出言道:你们且快些将剑挑走。

    ??在感觉到身上的威压已消除, 看着那修为不济的弟子狼狈地从地上站起后, 宗主自然不敢再拖沓, 小师叔都发话了,他该快些让这些弟子将剑挑走。

    ??想到师祖当年陨落佩剑虽被天雷斩断, 却也依着宗门内的规矩葬于这剑冢之内, 如今小师叔带师祖来此剑冢,难不成也是想来此挑选佩剑。只是,以师祖的身份和山海剑尊的身份, 又哪里需要来此挑选佩剑。

    ??且不说山海剑尊手里有多少奇珍异宝,神兵利器,当其身份,让宗门的炼器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