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漫同人]我转生成了横滨碰瓷王_分卷(9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92) (第1/3页)

    ??太宰在喜欢上加重了音量,懂的人都懂。

    ??很懂的梦野久作紧皱的眉头慢慢松开,他非常信任太宰的判断,既然太宰说吉藤先生不是喜欢小孩的变态那就肯定不是。

    ??就在他们拿着照片要离开的时候,从头到尾没跟高冲贺子说上几句话的太宰突然停在了她的面前,意味不明的瞅着这个中年女人。

    ??你们,其实是在欣喜自己能够摆脱这个累赘吧?明明你已经察觉到了那个吉藤先生不对劲还是把孩子送给了他。太宰的眼睛再一次失去高光,鸢色的眸子竟然比黑色更显得幽深黑暗令人胆寒。

    ??你你在说什么?怎么可能,我们只是为了那孩子好!高冲贺子恼羞成怒的大声喊道,情绪上头让她忘记了自己是处于下风的一方。

    ??真的吗?太宰治笑了,他的笑容中带着浓浓的恶意,你们真的是这样想的吗?真虚伪啊。

    ??你在瞎说什么,我们是爱着那个孩子的。高冲贺子强装镇定,打定主意不承认太宰的指控。

    ??是吗?可你甚至不敢说出小久作的名字,一直都是那孩子、你弟弟的称呼他,你是知道的吧,那个男人带走小久作不怀好意。太宰并没有放过高冲贺子的意思,无情的揭下了她的遮羞布。

    ??高冲贺子再也说不出狡辩的话来了,她抖着嘴唇嗫嚅了一会安静的不再出声,眼泪不知不觉从她的眼眶流出。

    ??养了接近一年的孩子她不是没有感情的,只是这份感情在面对鬼怪的时候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恐惧使忍痛放弃了那个孩子。

    ??为了让自己安心他们一遍又一遍的催眠自己,没事的吉藤先生是好人不会把那孩子怎么样的,可这其实骗不过他们自己。

    ??这次当面被太宰揭穿,高冲贺子再也忍不住愧疚的眼泪,但也没脸再对那孩子的哥哥说什么了。

    ??这时候梦野久作就有点后悔自己的人设为什么不是混沌恶了,他气鼓鼓的拉着太宰离开了让他反感的高冲家。

    ??手里只有一张照片和吉藤大芥这个名字,梦野久作一时之间不知道上哪去找人。

    ??遇事不决找太宰,秉承着这个思路,梦野久作把求助的目光投向太宰。

    ??我知道这个人。太宰没有辜负梦野久作的期望继续说道:森先生的诊所里有他的资料,我看过,他是一家研究所的负责人。

    ??森先生对他这个学生还算不错,衣食住行全包不说,里世界的资料也不禁止他看。

    ??以他的阅读速度没用多长时间就把森先生那里的情报看了个遍,这让他对里世界的了解多了不少,因此他才能一眼认出吉藤大芥这个人。

    ??研究所?梦野久作听到这个词有种不祥的预感。

    ??当异能力者跟研究所放在一个句子里,若再加上一个里世界的限定词,你会联想到什么呢?

    ??反正不可能是什么好事,梦野久作只希望在这一个星期里小久作没有受到伤害,不然他一定踏平那家研究所。

    ??一家专门研究异能力者的研究所。太宰露出感兴趣的笑容,笑意却不达眼底。

    ??草,一种植物。不祥的预感成真,梦野久作攥紧拳头身上的气压变低。

    ??我们去救他,你知道那家研究所的位置吧。梦野久作笃定的看着太宰,他相信太宰一定知道。

    ??森先生的资料里没有,不过我确实知道。太宰点头承认。

    ??太宰作为剧本怪、文野智力天花板之一,即使情报里没有研究所的具体地址,通过用其他的情报相互印证,也足以让太宰推断出那家研究所在哪了。

    ??至于为什么没有把他推断出来的地址告诉森鸥外,当然是因为没必要,他可以看得出来森鸥外并没有想找那家研究所麻烦的意思。

    ??崇尚最优解的森鸥外,并不打算在这个时候跟背后牵连甚广的研究所为难,这对他来说没有丝毫的好处。

    ??唯恐天下不乱的太宰,毫无负担的把他推测出的研究所地址告诉了梦野久作。

    ??他想看看超越者的实力到底是怎样的强大,是足以打破陈规的力量吗?

    ??心急如焚的梦野久作并不知道太宰的想法,或者说即使知道了他也不在意,不爱动脑子的武斗派懒得想那么多有的没的。

    ??既然有实力把敌人全部干掉,铲平一切阴谋诡计,为什么还要为难他想那么多呢。

    ??朴实无华的平推就是这么快乐。

    ??研究所的位置意外的离高冲家并不是很远,也或许正因为距离近才让他们这么快注意到刚刚觉醒脑髓地狱的小久作。

    ??扔不掉的诡异人偶在这附近还挺有名气的,听到太宰跟人打听消息的梦野久作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确实,无论在哪个年代,这种出现在现实中的恐怖故事都挺惹人注意的,人的好奇心会驱使着他们去探究事情的真相。

    ??而且高冲夫妇隐瞒的也并算不高明,扔不掉的诡异人偶事件自然被传的沸沸扬扬,让附近的有心人注意到是一件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